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理

时间:2017-01-18 15:55:49 来源: 华律网

一、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理

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,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。事故当事人不愿自行撤离的,应当及时报警。如同意撤离时,应当记录事故发生时间、地点、天气、双方驾驶员或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、双方驾驶证号、机动车号牌、保险凭证号、交通事故状态、碰撞部位、赔偿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,并由双方驾驶员或车主签名。记录最好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关键是己方手里要留一份。

根据记录,双方可以事后协商赔偿事宜。如能达成协议,购买保险方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报报赔偿。虽然法律如此规定,但保险公司多数会要求就赔偿数额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,所以采取这种办法时最好先向保险公司报案,征得他们的同意。如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,可以将记录交给交警部门报警处理。其后的处理程序适用报警处理程序。

特别提醒:有的车主撞到人后为免麻烦给受伤人一点钱款就开车走人,这种做法风险很大。因为一旦受伤人伤势加重他就可能报警处理,如果他说车主是逃逸,那车主有口也说不清,所以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受伤人写收条,最好将当时情况也简要记录一下,以备将来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。

二、交管部门如何处理交通事故

如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较大或虽损失轻微但双方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、对方车辆无号牌、人员身份不明、驾驶员饮酒、对方逃逸的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处理。

1、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,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。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,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;

2、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,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、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;

3、当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;

4、注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;

5、对于可能马上变化或灭失的证据可及时拍照或请路人作证言并签名,同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;

6、切记注意不要让对方人员破坏、移动现场。

7、交警到来后要向交警讲清情况,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情况,比如说对方当时车速如何;是否有开启转向灯;是否正在打手机(必要时可要求交警查阅手机通话时间);是否有第三方的影响等等,对交警没注意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。

8、交警制作的现场图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,如对现场图有异议应及时提出。

现行交通法规定交警在需要对车辆鉴定等情况时才可以将车辆扣留,一旦检测完毕就应当归还车主,所以受害方如果认为需要扣留对方车辆以作赔偿保障时,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,查封对方的车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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